粮食和储备局印发通知:做好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2019/11/12 9:49:00粮油市场报收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压实监管责任,保障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日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明确了检查范围、对象和时间。纳入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范围的辽宁等11省(区)作为秋粮收购监督检查的重点省份,其他省份结合本地秋粮收购实际,参照本通知开展工作;检查对象为本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主体,其中,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和租赁库点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为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
《通知》指出,一是要加强对政策性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各地要积极适应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形势变化,强化对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各环节,特别是定点环节和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二是要加强对市场化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各地粮食和储备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大对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监督指导粮食收储企业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分清并压实责任,强化社会宣传和监督,创新执法理念,形成监管合力,按时报送总结。
责任编辑:宋立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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