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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粮食立法听证会开到粮库

2025/6/13 16:27:19胡增民收藏

□本报记者胡增民    

    6月5日上午10点,山东齐河县焦庙镇种粮大户焦守辉拉着近40吨小麦驶进齐河粮食储备库。按照粮库当天粮食收购标准,这一车小麦卖了约9.7万元。“齐河粮库的收购结算价比周边地区市场价每斤高2分钱,我们把最好的粮都拉到这儿,不仅能卖出去,还能卖得好!”焦守辉对今年的收获很满意。

    就在焦守辉卖粮的同时,距离库区200米处的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一场事关保障粮食安全的立法听证会正在进行。6月5日上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在齐河粮食储备库举行《山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会上,包括种粮农户、粮食企业负责人、农业科研人员、人大代表等在内的14名陈述人,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盐碱地综合利用、粮食生产收益保障、粮食加工减损、政府粮食储备监管等方面提出立法意见建议。

    “在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方面有哪些好的经验做法?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方面还有哪些问题和不足?如何从立法上推动解决?”关于这一听证内容,齐河县胡官屯镇胡官屯村金穗种植合作社负责人袁本刚有话要说:“我们合作社运行16年,入社土地6万亩,年服务土地面积超过100万亩。种植托管服务的土地基本建成了高标准农田,做到旱能浇、涝能排。好地,咱有了;如何管好,很关键。”他表示,条例草案对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和运营管护提出了要求,建议进一步细化,明确运营管护的责任主体和职责,规定具体的管护范围和要求,探索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列清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考核指标和奖惩措施。

    完善管护机制,也是齐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邵朱军的建议。他说,条例应明确各级有关单位的管护职责,对失职失责严肃问责;他还建议条例能在高标准农田资金使用监管上有更多体现。

    围绕条例草案着力建立健全政府粮食储备检查制度等有关内容听证时,滕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葛全振建议,进一步明确相关企业质量安全责任及违规处罚措施,确保“谁储粮、谁负责,谁管理、谁担责”,还应从法律层面赋予监管部门执法权限,对拒绝检查、虚报数据等行为设定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条款,倒逼企业守牢“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底线。“希望条例增加‘智慧粮库建设’相关内容,督促山东省所有粮库实现物联网监控全覆盖,有关数据接入省级监管平台。”


责任编辑: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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