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强化仓储单位主体责任
2018/1/22 10:04:31粮油市场报收藏
日前,湖北省粮食局下发《关于加强全省粮食行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巩固全省“四个专项治理”和“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安全治理能力,切实保障全省粮食行业“两个安全”。
《通知》明确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各级粮食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既要重点抓好直属粮食企业的“两个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也要指导督促下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辖区涉粮企业做好“两个安全”各项工作。各类粮油仓储单位是“两个安全”第一责任主体,对本单位“两个安全”负主体责任。按照“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原则,明确岗位责任分工,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通知》指出,建立春秋两季“两个安全”大检查和企业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各级粮食部门每年春秋两季组织开展对辖区地方粮食企业“两个安全”大检查,突出政策性粮食及其数量和质量安全重点,形成常态化检查机制。
责任编辑:宋立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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