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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2017/7/24 14:53:52粮油市场报收藏

2018中国粮食市场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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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技的进步,粮食作为整个食物链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原料,其品质和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转优向好,为保障食品和饲料安全奠定了重要基础。  

我国粮食安全状况总体向好2013年,我国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职责进行了重新调整。涉及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部门主要有:农业部、粮食局、食药总局和卫计委等。农业部门负责产前,主要包括产地、种植环节、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监测预警等;食药总局负责产后,主要包括加工和销售环节监管、风险监测、信息公布、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事故应急处置等。卫计委主要负责拟订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等。粮食局仍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粮食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监管。  

目前,我国粮食生产、收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逐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实现全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目前,隶属于省、市、县三级粮食部门的检验机构有800多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国家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网络体系。  

此外,粮食质量安全标准也得到全面更新。现行主要粮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共有429项,其中国家标准239项,行业标准190项,基本覆盖了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全过程。  

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的措施建议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围绕建立和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提出以下建议:———加强协调,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  

一是对粮食等大宗重要产品,按照产品分类原则,集中财力,建立覆盖全产业链,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统一制定科学高效的监测计划及应急排查预案,健全质量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和信息通报机制,在相关监管部门和层级之间,实现监测信息的及时全面共享。  

二是按照职责与能力相匹配原则,合理确立各级政府的监管职责分工,规范细化各部门和层级的监管内容、监管流程及履职要求,健全督导、协调和问责机制。三是健全粮食质量安全公共服务体系,政府应切实履好公共服务职责。如:加大病虫害综合防治力度,及时公布粮食污染警示区域,指导粮食企业加强原料收购把关检验,实行分类收购、储存和加工等。  

———注重国情,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  

法规和标准不是越严越好,应当按照有利于保障粮食总量平衡、有利于确保质量安全风险可控、有利于充分发挥资源效用的原则,尽快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法规和标准。一是要细化食品和饲料的分类,根据粮食的不同用途、产品形态和加工工艺,科学设定粮食污染物限量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二是建立覆盖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全过程的良好作业规范,明确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保障责任和义务,推进粮食生产流通全程标准化作业。三是建立粮食收购与销售检验出证制度,构建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四是建立健全污染粮食处置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加强对污染粮食处置利用的监督指导。  

———科技支撑,加强粮食质量安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一是构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预警技术体系,包括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共性监测预警技术的开发、监测数据质量的保障、质量安全状况的风险评估等,以全面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的保障水平,切实从源头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二是开发污染粮食合理利用技术,充分利用生物、化学、物理等技术,研究污染粮食的无害化处置技术,保障粮食资源充分合理地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  

三是开发高效、快速、准确的粮食质量安全及品质指标检测技术,提高粮油收购工作效率。  

四是研究粮食质量安全过程追溯和控制技术,有效监管粮油生产和流通。  

五是加强粮油质量安全战略研究,在项目、经费、人才等方面给予扶持,加大粮油质量安全的宣传。  


责任编辑:wu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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