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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委明确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2018/3/26 9:30:35粮油市场报网收藏

2018中国粮食市场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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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吉林省将深入开展“农业质量年”各项行动,省农委制定并下发了《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年重点监管工作。  

一、强化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能力建设  

坚持“产”出来,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强农产品生产源头管控,不断增强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能力。  

1.启动“农业质量年”行动。制定全省“农业质量年”行动方案,着力推进质量兴农八大行动,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2.完善绿色农业地方标准体系。按照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要求,组织开展绿色农业地方标准征集、审核、制订、评审工作,制订完成农业地方标准20项以上。  

3.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指导。印发农产品生产记录本,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化、标准化生产,明确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产记录、禁限用农药使用、间隔期休药期等安全规定。  

4.推进农业标准化实施。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示范场(企业、合作社)等,推动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及“五区一园”、“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等实施标准化生产,组织开展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10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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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  

坚持“管”出来,以问题为导向,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观念,围绕薄弱环节、重点领域,依法监管、全程监管,严防、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1.开展农药残留专项整治。针对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等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农药残留专项整治。实施“问题链”管理,建立暗查暗访制度,查找问题隐患,采取内部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各地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加强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建立奖励和举报机制,推动社会共治。  

2.加强投入品监管。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市场检查。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追溯制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登记许可制度,依法推行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指导农资生产经营者建立购销台帐,实行农药生产经营追溯管理,防止滥用、乱用和误用。  

3.强化风险监测评估。印发《2018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计划》,组织开展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和速测筛查,加强监测结果信息通报、会商分析、交流共享,对问题突出地区开展跟踪调查、监督抽查,加大整改和执法查处力度。组织开展粮油、蔬菜等风险评估,排查风险,消除隐患。  

4.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属地负责、行业主导、上下协同的应急机制,强化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在问题发生时,力求第一时间监测预警、调查核实、会商研判、正面发声、系统处置,防范出现大的问题,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5.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贯彻落实2017年北京“双安双创”现场会精神,深入推进首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命名、第二批国家安全县中期核查、省级安全县创建工作,加强示范推广,典型引领,宣传交流,整体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6.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优化完善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市、县平台建设和使用,鼓励引导“三品一标”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平台管理,实现农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  

7.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建立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信用档案,引导其诚信生产经营,研究探索信用评价标准,建立失信惩戒约束机制。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引导  

坚持“讲”出来,加强正面引导,积极发挥各种媒介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树立农产品优质安全的形象。  

1.加强科普宣传。依托相关技术优势单位,协调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示范基地,开展常态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科普宣传、生产指导、消费引导和展览展示。  

2.开设宣传专栏。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专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科学技术、工作信息等,正确引导公众舆论,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引领放心消费。 

3.制作宣传片册。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主题,组织制作相关专题片和宣传画册,扩大宣传,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四、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坚持“强”起来,夯实监管基础,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  

1.健全监管队伍。推动各地农业部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充实监管人员,落实监管经费。推进基层乡镇监管站建设,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发挥前沿监管作用。配备村级协管员,协助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和督导巡查工作。  

2.加强检测体系建设。推动各地农业部门加快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推进项目验收和机构资质认证。组织开展检测能力验证,提升检测人员技术能力和水平。  

3.多层次开展培训。组织参加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安全县创建、追溯管理等方面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卓有成效地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吉林省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宋立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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