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2018年关税税率 主要粮油产品进口税率1%—180%不等
2017/12/16 15:03:48从申收藏
粮通社讯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下发了关于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同时也发布了我国主要粮油产品进出口关税税率。
通知称,自2018年7月1日起,对碎米(税号10064010籼米碎米、10064090其他碎米)实施10%的最惠国税率。并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其中,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配额税率继续实施1%的暂定税率。继续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
小麦、玉米、大米进口关税1%—180%不等!
从现行的小麦玉米大米进口实施配额管理来看,其中10011900(其他硬粒小麦)、10019900(其他小麦及混合麦,种用除外)、10059000(玉米,种用除外)、10062010(籼米糙米)、10063010(籼米精米)、10063090(其他精米)、11010000(小麦或混合麦的细粉)等进口量相对较大的种类配额内进口关税均为1%,最惠国进口关税为65%,普通税率高达180%。
进口油料和油脂关税3%—9%不等!
此外,公告显示,进口量最大的12019010(黄大豆,种用除外)进口关税为3%,
12051090(其他低芥子酸油菜子)进口关税为9%,
初榨的食用植物油(包括豆油、菜籽油、棕榈油等,注:此处均指行业内进口量最大的种类,其他种类关税详见官方公布税率)进口关税为9%。
责任编辑:从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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