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将于5月17日上线场外期权业务 丰富场外衍生工具助力“一圈两中心”建设
2021/5/14 17:16:57张建光收藏
5月14日,大商所发布通知,将于5月17日正式上线场外期权业务,这是大商所继商品互换、基差交易、标准仓单交易、非标仓单交易后的又一项场外业务,也是继商品互换后的又一项场外衍生品业务。相关专家表示,此次上线场外期权业务,是大商所推进场外市场“一圈两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丰富了大商所场外市场“仓单现货+场外衍生品”的业务布局,为相关企业提供了新的场外衍生工具。
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此次场外期权业务交易的期权标的物是大商所期货合约和大商所官网发布的商品期货价格指数,由一方创设场外期权合约,交易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交易确认,并可通过行权、放弃行权或平仓进行了结。其业务模式可以概括为“一笔交易、两笔资金”。其中,“一笔交易”即双方在大商所场外平台创设场外期权合约并达成交易确认;“两笔资金”即双方在平台实现权利金支付以及盈亏资金支付,交易所提供双边代理结算服务。
具体来看,大商所场外期权业务为客户提供了灵活的合约选择、参与路径和结算方式。合约设计方面,参与者可根据需要灵活地选择通过自定义创设或是模板创设,自定义创设可支持复杂期权,行权盈亏由双方协商确定;模板创设可支持普通期权(多腿组合)、亚式期权,由交易所计算行权盈亏。开户交易方面,将场外期权参与者与商品互换参与者进行整合,统称为场外衍生品交易商及客户,原有互换交易商无需重复申请,与交易所签订补充协议后即可参与场外期权业务。资金结算方面,双方通过平台进行权利金以及行权盈亏的资金支付,并可约定资金支付的具体时间,交易所将根据双方指令进行资金划转。
据介绍,在场外期权业务初期,参与范围暂限定于大商所农民收入保障计划、企业风险管理计划立项或备案的项目,大商所农民收入保障计划、企业风险管理计划的项目参与主体通过场外期权业务进行交易确认和资金结算,在优化项目管理的同时,有利于大商所场外期权业务的平稳起步。下一步,大商所将持续完善场外期权业务各项功能和服务,择机向全市场开放,并积极探索与场内标准化期货、期权相关联的持仓转换等场内场外协同业务,进一步降低产业企业风险管理成本,满足产业个性化的避险需求。
责任编辑:麦稻夫
- 吉林大米、鲜食玉米福州系列宣传活动正式启动2021/6/21 16:04:20
- “闽”见湘滋味 湖南好粮油飘香福州2021/6/21 14:50:36
- 优质粮食工程答卷优异优粮增加超5000万吨2021/6/21 11:33:04
- 北京20万亩小麦开镰收割2021/6/21 11:32:21
- 吉林大米、鲜食玉米福州系列宣传活动启动2021/6/21 11:31:44
- 护航产业发展棕榈油期权在大商所上市2021/6/21 11:30:56
- 山东省长李干杰到潍坊调研小麦收割粮食收储及燃气安全管理等工作2021/6/21 9:45:54
最新评论 添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