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7户粮油龙头企业获重点支持
2018/1/18 9:49:21王影影收藏
1月17日,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出通知,公布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确定将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07户粮油企业认定为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
《通知》指出,扶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推动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加快粮食“去库存”,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通知》要求,按照有关支持政策,对公布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政策和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相关规定予以优先支持和重点支持;国家粮食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企业参与“优质粮食工程”、“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专项”等粮食行业重大项目建设。
本次公布的507户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均以粮油生产、收储、加工、销售为主业,涵盖了多种企业性质。
从布局来看,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其中,山东省以41户高居榜首,北京1户,天津1户,河北6户,山西5户,内蒙古5户,辽宁22户,吉林11户,黑龙江26户,上海6户,江苏33户,浙江21户,安徽31户,福建6户,江西38户,河南17户,湖北36户,湖南33户,广东25户,海南2户,广西8户,四川24户,重庆3户,贵州11户,云南17户,西藏7户,陕西9户,甘肃17户,青海2户,宁夏18户,新疆25户。
根据《通知》,本次公布的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资格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要求,认定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要用好支持政策,加强经营管理,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积极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建立竞争淘汰、动态调整机制,对出现违法违规、严重失信等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经核实后,取消其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资格。
2010年3月,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曾发布重点支持的1938户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
责任编辑:宋立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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