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粮食局召开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培训会
2018/1/3 10:03:57粮油市场报网收藏
为进一步贯彻《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有关精神,加强我市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12月28日,我局召开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培训会,切实做好宣传贯彻和部署工作,各县市粮食局和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负责人参加。
会上对《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进行了宣讲,要求各国有粮食企业认真组织宣传学习,明确国有粮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及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宣传,增强粮食部门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遵守该办法的自觉性,保障我市粮油仓储设施安全。
同时,要加强粮油仓储设施备案工作,把粮油仓储设施备案纳入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工作,认真依规做好备案,特别是由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建设的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必须纳入备案管理,做到应备尽备。要认真审核、掌握备案单位仓储物流设施的基本情况,全面摸清底数,确保备案数据真实准确。
会议要求严格执行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变动事项报告制度。遇到重大项目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涉及拆除、迁移、置换或改变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用途等情况时,仓容规模500吨以上或者罐容规模100吨以上的设施所有单位,必须按照该办法的规定,将变更详细情况书面报告逐级上报至省粮食局,经综合评估后方可实施。
会议强调切实加强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的管理。仓储物流设施是粮油仓储管理的重要物质基础,要深化认识,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的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国有资产安全。
会议明确,民营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参照本《办法》执行。
来源:德州市粮食局
责任编辑:宋立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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