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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斛:古代粮市标准量器

2018/1/26 10:17:07粮油市场报网收藏

2018中国粮食市场发展报告

52.00

近日收藏到一只官斛,下大上小,下边四方每边45厘来,上边四方每边30厘米,高28厘米。木制,有铁皮包边包角,经日晒雨淋,已斑斑驳驳,约为晚清时期的用具。  

在斛的一侧用毛笔写有“官斛”二字(见右图)。  

这个“斛”字,念作hú,音壶。  

斛,是我国旧量器名,亦是容量单位,一斛本为十斗,南宋末改为五斗。官斛就是官府用的标准量器。  

有个成语“渴尘万斛”,形容十分想念的意思。  

官斛为古代朝廷发下来的标准量器,故曰“官斛”。斛、斗、升是古代用来计量粮食的量具。官府向纳户征收田粮、佃户向田主缴纳租米,均用斛、斗、升来计量。一斛为五斗,约合现在的70斤左右。官斛容量本为十斗,南宋末改为五斗,  直至清代。陶渊明说的“不愿为五斗米折腰”,五斗米也就是一斛。过去漕粮运到京城,要检查数量,就是用这种官斛来称量,叫做“起米过斛”。过斛时,斛头要用拉长声的腔调报数,叫做“唱斛”。过去在漕运码头上,有“唱斛之声相闻,米浪之景时见”之说,指的就是起米过斛与扬晒漕粮的情景。 

 

在古代,官斛经常被用作盘剥百姓的工具。如同今天的质量监督局对量器产品必须进行严格检测和论证一样,古代官斛也必须经官府严格监制和检测合格后下发,当时收粮过斛通常也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按理是不会有什么手脚可做了,其实不然。农民对斛头盘剥,积怨很深。为此,清朝初期曾发生过多起反对“大斗剥佃”和“增租夺佃”的农民斗争,对清朝的统治构成了威胁。为了巩固统治,清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缓和阶级矛盾的措施。康熙十二年,清政府制造了统一的铁斛、铁升颁行全国,规定官府征粮、地主收租,必须以国家的“仓斗”为凭,并在各县“勒石”,永禁“用大斗剥佃”。  

今天观赏官斛,可以更多地了解中国古代丰富的粮食文化。  


责任编辑:万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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