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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通社讯今日,国家粮食局发布通知,自5月31日起在安徽省启动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通知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6〕5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5月31日起在安徽省启动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为进一步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宁波市近日出台2017年粮食产销政策。继续实行规模种粮补贴,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对经营面积50亩以上且全年稻麦播种面积也在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或家庭农场按实际播种面积给予每亩不低于100元的补贴。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价外补贴标准保持不变。执行省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其中甬优系列籼粳杂交水稻最低收购价继续与粳稻价格保持...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湖北省于6月7日启动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执行期限从6月7日起至9月30日,以2017年生产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每市斤1.18元,与上年持平。相邻等级之间的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 今年,国家明确继续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为方便农民交售小麦,中储粮湖北分公司与湖北省粮食局、农...
2017年6月6日下午,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山西省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山西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 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的工作。会议指出,建设“两区”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基本要求,...